49樂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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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會一覽

2026第十四屆國際中樂指揮大師班

日期/時間
2026 年 4 月 21 至 26 日(二至日),共 6 天
地點
香港中樂團
演出者
師資:閻惠昌教授(香港中樂團藝術總監兼終身指揮)

周熙杰先生(香港中樂團助理藝術總監兼常任指揮)
胡栢端先生(香港中樂團副指揮兼香港青少年中樂團常任指揮)
陳明志博士(作曲家、星海音樂學院教授)
伍卓賢先生(作曲家、音樂製作人)

音樂的發展靠作品積累來延伸,而作品的演繹則建立於指揮的詮釋。為發掘優秀指揮人才,培育青年指揮,香港中樂團於2009年起舉辦指揮大師班,為青年指揮提供進修平台。歡迎香港及海內外人士、音樂專業或音樂愛好者參加。


下載報名表格


內容

兼顧理論與實踐,除指揮技巧相關課程之外,更通過專題講座,使得學員對於作品、中國音樂風格及樂器有更進一步的認識。


一、專題講座課程(共 4 講):

「林樂培《秋決與我》」:閻惠昌教授主講

「樂器演奏法示範」:周熙杰先生主講

  • 吹管組:孫永志(笛子)、陳奕維(笙)、馬瑋謙(嗩吶/管)
  • 拉弦組:毛清華(胡琴)、董曉露(革胡)
  • 彈撥組:王楷涵(琵琶)、吳棨熙(中阮)、趙太生(三弦/箏)
  • 敲擊組:閻學敏(戲曲鑼鼓)

「跨媒體/多元與中樂」:陳明志博士主講

「流行/爵士音樂配器」:伍卓賢先生主講


二、指揮專業課(共 5 節):

由閻惠昌教授(總導師)及周熙杰先生(導師)親自授課、副指揮兼香港青少年中樂團常任指揮胡栢端先生擔任助教,以大課形式進行,正式學員單獨輪流在指揮台演習所選作品,接受教授直接指導。


三、樂隊實習(共 4 節):

由閻惠昌教授(總導師)及周熙杰先生(導師)親自授課,於香港中樂團演奏廳舉行。每位學員在一節課裡只能選擇其中一首作品。


四、 結業演出:參加者選定四首作品之其中一首(或其中一個樂章)指揮樂團,並獲頒發結業證書。

學習教材

《月兒高》          古曲 彭修文編曲


《氣衝霄漢》(現代京劇《智取威虎山》選段)          夏飛雲編曲


琵琶協奏曲《霸王卸甲》 古曲 沈浩初傳譜 林石城整理 關廼忠編曲


《秋決》          林樂培曲


注意: 每位正式學員必須在傳統樂曲、協奏曲及現代作品中至少選擇2首或多樂章作品最多選擇2個樂章。鼓勵在有限的時間裡多選擇作品。

課程及上課地點

學員資格

一、正式學員:需具有指揮樂團(隊)經驗,學員上課時鼓勵背譜指揮,所有課程皆可參與,經資格審查後,預計錄取 10 名。

二、旁聽學員:資格不限。可旁聽所有課程及於「問與答」環節提問。

三、觀摩學員:資格不限。可參加課程四場專題講座及觀賞結業演出。

報名費

報名費:

正式學員:港幣$7,000/人民幣¥6,600

旁聽學員:港幣$4,500/人民幣¥4,250

觀摩學員:港幣$500/人民幣¥470


樂譜費:

正式學員:港幣$500/人民幣¥470

旁聽學員:港幣$300/人民幣¥280

報名方法

正式學員於 2026 年 2 月 7 日 截止報名,而旁聽學員和觀摩學員則於 2026 年 2 月 23 日 截止報名。請填妥報名表,並附上個人正面指揮影音片段 1-2 份(僅限正式學員),電郵至hkco.program@hkco.org。錄取為正式學員的人士會於 2026 年 3 月初 獲得主辦方通知。獲錄取者,樂團將提供上課使用之總譜(請學員簽署版權聲明,本次提供之作品僅作為指揮大師班上課之用,日後如需公開售票演奏,請自行與作曲家處理版權事宜)。

相關事宜可洽詢:伍小姐(+852) 3185 1641(香港中樂團節目部)

香港中樂團節目部電話:(+852)5124 5618(WhatsApp / 微信 ID:hkcoprog)


正式學員請於確認報名及正式錄取後繳交報名費。旁聽學員觀摩學員報名費可以以下方式遞交:

  • 親臨香港中樂團交付現金及報名所需文件(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30 - 中午12:00;下午2:00 -下午5:30)
  • 如以支票方式,劃線支票抬頭請寫上「香港中樂團有限公司」或 Hong Kong Chinese Orchestra Ltd.,支票背後請寫上學員姓名及聯絡電話,連同報名所需文件交到樂團。
  • 如以轉帳方式,請將有關金額存入本樂團恆生銀行帳戶(帳戶號碼:024-388487-688-001)或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帳戶(帳戶號碼:004-199-210436-001),請把銀行收據,連同報名所需文件交到樂團。

備註:

  • 參加者需自行辦理來港簽證
  • 參加者需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 外地學員如需要主辦方協助安排旅港期間酒店,請書面提出,主辦方盡量提供協助。
  • 主辦單位有保留修改是次活動之曲目、日期、地點之權利。
  • 主辦單位保留遴選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