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乐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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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网上中乐节

同声抗疫

日期/时间
12/5/2020(二) 至 31/7/2020(五)



「同声抗疫,云端连情」,感谢大家支持「香港网上中乐节」!

短短四十多天,我们共收到133件作品,共1031位作曲家及演奏者参与,获得大家热烈支持及迴响!乐团特邀香港作曲家伍卓贤及制作团队制作网上演奏版《风》,为「香港网上中乐节」结幕,更为大家送上选委会选出的部份演奏片段,与大家在云端连情!



「香港网上中乐节」Playlist(按此) 


选委会名单:
新韵传音
阎惠昌 (香港中乐团艺术总监兼终身指挥)
周熙杰 (香港中乐团常任指挥)
梅广钊 (香港作曲家联会主席)
伍卓贤 (着名香港作曲家)
 
鼓舞人心
阎学敏 (香港中乐团乐队学院常务副院长)
陆健斌 (香港中乐团敲击首席)
王东 (香港中乐团敲击助理首席)
钱国伟 (香港中乐团敲击助理首席兼教育主任)
 
八音和鸣
阎惠昌 (香港中乐团艺术总监兼终身指挥)
周熙杰 (香港中乐团常任指挥)
张重雪 (香港中乐团乐团首席)
阎学敏 (香港中乐团乐队学院常务副院长)
徐英辉 (音乐事务处高级音乐主任(中乐))
郭健明 (第一届国际中乐指挥大赛季军/香港优秀青年指挥奖得主)

胡栢端 (第二届国际中乐指挥大赛亚军/香港优秀青年指挥奖得主)

「同声抗疫 – 香港网上中乐节」

「疫」境同心!香港中乐团始终如一地秉持「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精神,宣布举办「香港网上中乐节」,与大家云端连情!
 
今次的疫症拉远了社交距离,却意外地打开了线上的入口,正好把热爱中乐的朋友凝聚起来同声抗疫!继香港胡琴节、香港古筝节、香港笛箫节、香港鼓乐节、香港国际青年中乐节等与民同乐的音乐活动后,诚邀本港作曲家、指挥、音乐工作者、鼓队及其他中乐团体或个人参加「香港网上中乐节」,透过线上递交抗疫作品及音乐演奏视频,从而通过乐团的网上各类平台,以澎湃鼓乐激励士气、 以美妙中乐洗涤心灵,以满满正能量面向未来!


- 香港中乐团 艺术总监兼终身指挥 阎惠昌

网上中乐节内容主要包括下列三个范畴:
 

(I) 新韵传音

邀请香港作曲家递交与抗疫有关的主题、故事或鼓励士气的作品,以新作品呈现新气象


(II) 鼓舞人心

邀请中国鼓乐队伍递交演奏片段,以澎湃鼓乐激励香港人


(III) 八音和鸣

邀请业界中乐团、中乐表演者、中乐教育工作者(包括学校外聘老师)及特约乐师等热爱中乐人士递交中乐合奏片段,以美妙中乐合奏洗涤心灵


递交作品/片段截止日期:2020年6月29日或以前

参加条款及细则
 
1. 香港中乐团为是次活动的主办机构。任何人士报名参加是次活动,即代表确认已阅读并同意本条款及细则,并将受其约束及遵守其内容。
 
2. 参加者可使用任何摄影器材摄录,内容须符合以下详列的短片要求,否则可能被取消参加资格。
 
3. 成功提交的短片将经由主办机构审批,主办机构有权不接受任何不恰当或不符合主题和规格的作品。
 
4. 经主办机构审批后,合资格之作品可在香港中乐团网站显示,所有作品必需为本次活动特别制作。
 
5. 参加者不得上传或散佈违反法律之短片、文字与图档。凡违反者,主办机构除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外,参加者当事人亦须负上相关责任。
 
6. 短片一经提交,即表示参加者已知悉以下条款,并保证及承诺︰
 
a. 参加者同意短片属主办机构版权所有,并有权编辑、修改或使用短片任何内容或其任何部分。参加短片一经选用,上述授权将属永久有效,其他条款不变。
 
b. 参加者同意主办机构保留将所有参加作品应用于任何宣传、展览及印刷用途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印刷或电子媒体,并且毋须事先徵得参加者同意及支付任何版权费用。
 
c. 参加者同意主办机构自行斟酌及选择以任何方式发佈、出版、使用或利用参加短片或其任何部分;可自行斟酌在任何时候停止发佈、出版、使用或利用参加短片。
 
d. 除参加者外,短片中被拍摄对象、参与演出者或受访者,均已事先取得当事人同意,如日后短片内的人物有任何异议,责任只在参加者一方。(18岁以下人士则需要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
 
e. 短片必须为参加者自行拍摄并拥有的原创作品,包括拍摄内容里面的一切版权,以及影片中的所有声音及音乐的版权。若任何参加短片违反或侵害版权,参加者当事人须负上相关责任。
 
f. 有关参加者的个人资料可用于是次短片招募的一切相关活动及行政用途。
 
7.   如参加短片包含任何音乐元素,必须符合以下条款︰
参加作品中採用的图像、音乐、声音或片段,必须为参加者本人的原创作品,并无侵犯他人版权或任何权益,如包含有关复制他人的版权及资料,必须先取得版权拥有人书面同意,否则由此引起的争议概由参加者自行负责,并有机会被取消参加资格;如有需要,主办机构可能会要求参加者提供合法授权的书面证明。
 
8.    主办机构将就所有提交短片作出审批,而所有参加短片必须符合此等条款及细则,如发现违反任何条款及细则,作品将从乐团网站中移除,并取消其参加资格。
 
9.    参加条款及声明如有任何更改,将会刊登于香港中乐团网站,但不会作任何个别通知。
 
10. 主办机构保留随时修订参加规则的酌情权,毋须事先通知。如有任何争议,主办机构保留最终决定权。
 
11. 有关是次招募之争议,概以主办机构之最终决定为准,任何人不得异议或就其决定参与讨论。
 
12. 收集个人资料私隐声明:
您提供的以上个人资料会用作与香港中乐团的沟通管道,本乐团将透过以上途径通知您有关本乐团的最新资讯、优惠及推广讯息。如日后您希望更改或取消接收任何由本乐团发出的最新资讯(包括直接销售)等,请以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乐团。
 
13. 关于所有其他有关事宜、条款及细则均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诠释。如因此等条款而引起的争议,将按照香港法院之专属管辖权作出处理。
 
香港中乐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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