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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智囊 [3/6/2004] (經濟日報報導) 我伴隨香港中樂團擔當文化大使走過許多地方,最近兩次分別是應南京市政府邀請參加「中國南京世界歷史文化名城博覽會」演出,及應法國政府邀請參加「中法文化年」在巴黎演出。樂團積極地以世界級樂團為目標,因此盡量爭取外訪,近 3 年出訪過維也納、慕尼克、華盛頓、倫敦、東京、珠江三角洲、西安等地,把優秀音樂奉獻國內外知音。 我不是音樂家,而作為公司化後的香港中樂團理事會(即董事會)主席,我與樂團直接聯繫,並參與企業管治。樂團成立於 1977 年,是香港唯一的專業中樂團、國際間最大及被譽為最優秀的中樂團之一。前為政府管理,於 2001 年 4 月公司化後,繼續接受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資助,但得到更多空間和彈性自行發展藝術、管理、與民間組織的互動;這也是政府對旗艦演藝團體改制公司化的目的。樂團以中國樂器演奏,編制包括拉弦、彈撥、吹奏、敲擊四聲部,演出傳統及新編的現代交響音樂。 樂團註冊為無股份擔保有限公司,模式類似一般公司,只是沒有股東,賺取的利潤不會分派而保留予公司繼續發展。這類公司通常被稱為「非牟利」組織,但「非牟利」予人被動的印象,因此樂團理事會決定以「非分配利潤組織」為定義,故比較進取。演藝團體管理架構的一大特色是有兩位「總裁」,即藝術總監和行政總監。樂團理事會在企業管治上的首項挑戰,是委任兩位合適而合作得來的總監,設定與他們的溝通。繼而策劃,透過兩位總監帶領 85 位樂師及十多位行政人員,建立公司文化,凝聚及統一對使命方向的動力。得聘國家一級指揮閻惠昌及資深藝術行政人員錢敏華作為兩位總監,樂團深慶得人。 理事會組合平衡,包括商界、專業、教育、音樂等人士。理事全為義務公職,在規範管治方針,推動藝術發展,釐定優質管理、市場推廣、人力制度等策略,大家共渡過多個長夜。每見樂團進取積極、獲得樂迷及評家讚譽、欣賞到優美音樂時,都覺得所花的時間與腦力有所回報。 (編按:本文作者為香港董事學會行政總裁) 系列名: 企業管治系列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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